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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期与正式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区别

编辑:上海创兴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1/09/27  字号:
摘要:辅导期与正式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区别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本期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本期不能抵扣,需通过比对后才能抵扣。纳税辅导期达到3个月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增值税发票辅导期内需知

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有特殊的规定:

凡是中小型的商贸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必须进入3个月辅导期。在辅导期内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每月第一次领购发票必须在申报以后才能购买,如果一个月要购买二次以上的增票就必须要预缴前一次增票全部不含税销售额的4%(用现金交),然后凭完税凭证才能购买发票。

在公司实行销售3个月后,辅导期内的公司可以申请正式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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