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般纳税人须知:
1. 一般纳税人自批准之日起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为3个月。
2. 辅导期内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额为千元版,每次领购不得超过25份。
3. 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4%预缴增值税。
4. 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具备条件:
1. 公司办公场所,做到商住分离。
2. 办公场所的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三个月以上的租赁发票。
3. 财务人员上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4. 公司购销合同。
5. 配合税务专管员做好约谈和踏户工作(实地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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